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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提高技工院校教师教学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的通知》(教材办函〔2017〕3号)和《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公共课及专业课微课比赛的通知》(教材办函〔20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和微课比赛暨全国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系列比赛,全面提高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推动技工院校内涵跨越发展,引导学生自觉践行工匠精神,促进工匠精神教育深入有效开展。

        二、参赛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在职的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在校学生。

        三、比赛内容

        (一)工匠精神教育系列比赛包括以下三项比赛

        1、技工院校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比赛

        以部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为依据,结合部编《工匠精神读本》教学、专业课教学或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践,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参考以下几个方面(任选其一)撰写论文参加比赛:

        (1)《工匠精神读本》教学理论与实践;

        (2)《工匠精神读本》教学问题与对策;

        (3)《工匠精神读本》教学效果测评技术与施测方法;

        (4)工匠精神教育课与其他课程(公共课、专业课)的融通;

        (5)工匠精神教育课与学生日常管理的融通。

        论文的撰写格式应包括题目、单位及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字数为2000-3000字。文档为word格式,A4页面,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档中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

        2、技工院校教师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

        以部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为依据,以《工匠精神读本》为参考教材,德育课教师(或班主任)撰写工匠精神活动课设计方案。活动课作为工匠精神教育的一种教学形式,以学生为主体,内容包括主题班会、故事会、演讲会、辩论会、课本剧等,形式不限,力求新颖、活泼、多样,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潜移默化、入脑入心的效果。

        活动课设计稿的撰写格式应包括活动目的、活动说明、活动形式、活动过程等部分(拓展资料、课后作业等为可选项)。字数为1000-1500字。文档为word格式,A4页面,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档中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每篇设计稿作者不超过2人。

        3、技工院校学生“寻找最美小工匠”摄影比赛

        技工院校学生在学习《工匠精神读本》的基础上,以“寻找最美小工匠”为主题开展摄影比赛,用镜头真实记录学生立志成为“大国工匠”的学习、实习实训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反映学校工匠精神教育活动成果。

        摄影比赛分为相机组和手机组。每幅(如果是组图,不超过4张)照片的作者为1人,指导教师为1人。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不接受raw),命名方式为省份-学校-作者-标题.jpg。单幅照片规格在1-5MB之间。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参赛。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多次曝光,数码照片不能删除EXIF信息。

        参赛照片需附2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包括学校名称、拍摄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设备名称、被拍摄小工匠事迹介绍),贴在纸质版照片背面。

        (二)公共课及专业课微课比赛

        任课教师根据部颁公共课课程标准和专业课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以德育课(含《工匠精神读本》)、语文课、数学课和机械类、电类、汽车、计算机专业课国家级教材为参考,选择一个知识点、技能点或课题,撰写微教学设计稿,并制作5-8分钟的微课视频参加比赛。作品要标明作者单位、姓名,每份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

        四、比赛要求

        1、请参赛教师和学生于4月5日后,登陆网站“优芽网(http://www.yoya.com)”注册账号,点击“优芽赛事”选择比赛或直接输入赛事网址(http://sai.yoya.com/match/zyjp)即可登陆“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和微课系列比赛”赛事平台。点击“我要报名”,并网上填写参赛报名表。同时,参加微课比赛的教师下载公共课和专业课参赛教材目录及推荐知识点、微教学设计稿格式、微课视频制作要求、评价参考标准;不受理超出参赛教材目录范围的作品。

        2、参赛人员资格、参赛材料作品真实性由各技工院校负责审查把关。一经发现抄袭、造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因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学校和选手负责。

        3、请各技工院校将参赛的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稿、学生的摄影作品(6寸纸质照片)和微课视频的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于6月 1日前将参赛材料和作品电子版上传至“优芽网”,每个学校报送的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活动课方案设计稿均不超过5篇;报送的学生摄影照片不超过8幅(或8组);微课视频比赛7类专业每类专业限报3份作品,每位参赛教师限报1份作品。另请申报优秀组织奖的技工院校提交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学校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参赛材料和作品一律不退。

        4、各市州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比赛的发动、组织工作,通过比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借此契机,大力宣传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发展成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工教育和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各技工院校广泛宣传,发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比赛氛围。

        (二)校内初赛阶段(4-5月):各技工院校组织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撰写工匠精神教育论文和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稿,制作微课视频,组织学生拍摄相关照片,进行初赛。

        (三)报送阶段(6月1日前):各技工院校将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稿、学生摄影作品和微课视频的材料按规定名额择优报送。

        (四)省赛阶段(6-7月):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在组织网上投票的基础上,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比(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公布获奖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五)国赛阶段(8-9月):由人社部教材办组织并公布结果。

        六、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教师工匠精神教育论文比赛、教师工匠精神活动课方案设计比赛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微课视频比赛7类专业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寻找最美小工匠”摄影比赛按相机组和手机组分设优秀摄影作品奖50名,对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二)组织奖

        根据各市州人社局、各技工院校比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分别评选市州、学校优秀组织奖6名、20名,并颁发奖牌。

        七、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教研教改部(长沙市天心区省人社厅综合楼901办公室,邮编:410004)

        联系人:刘楠楠、梁仲才、叶飞 电 话:0731-84900476

        传 真:0731-84900490 邮 箱:jdzlgl@126.com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