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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

学生干部的任免

为提高学生会整体战斗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干部的任免

1、学生干部通过公开招聘、班系推荐、自然增补及学生会选举等方式产生,并报送所在班、团组织审查后,统一填写《湘西职院学生干部自荐表》。

2、学生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

3、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的产生需经校方有关部门讨论决定后,方可正式公布。

4、学生会部长由主席团办公室选举产生、副部长由本部民主选举产生,报主席团及办公室备案审查后方可正式公布。

5、学生会干部在任期内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由主席团及办公室会议决定是否免除其职务,送系部备案并通知所在班组织。

6、学生干部若在一学期内无故有三次以上不参加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者,免去其所任职务。

7、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出现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作通报批评。